本報訊(記者林靖)不滿鄰居自建房屋檐漏水,家住海房屋貸款澱區的張先生近日狀告鄰居孫先生,最終被海澱法院判決駁回。
  原告張先生稱鄰家翻建房屋,一到雨季其南屋情趣用品檐的水就流到自家北牆上,故起訴要求孫先生拆除部分屋檐並賠償損失。而孫先生自稱建房經過批准,張先生無權要求拆房,且房屋排水方向不會對鄰家北牆造成損害。
  法庭經審理認為,2007年前後,張先生未搜尋行銷取得相關部門審批手續,將自建房改建成1棟2層樓房;2009年前後,孫先生也未經審批,將自建房改建成1棟3層樓房。鑒於雙方都無法提供現有房屋的合法審批手續,雙方宅基地使用權糾紛亦未經法定程序解決,張先生主張拆除鄰家一半南房屋檐,不得妨礙自家修建防水設施,並賠償損失,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,故被判決駁回。
  一審宣判票貼後,雙方均未提起上訴。J151  (原標題:違建房主告鄰家違建漏水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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